在刑事普法中,“自诉案件能不能调解”是常见疑问。答案是:并非所有自诉案件都能调解,需要区分案件类型。根据刑事诉讼法,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三类: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应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,即公诉转自诉案件。
一、哪些自诉案件可以调解
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,可以进行调解;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,也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。但法律同时明确:公诉转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。也就是说,告诉才处理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,通常可以调解;第三类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。
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、诽谤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、虐待、侵占等类型,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此类案件以及轻微刑事案件,在符合条件时可由法院主持调解。
二、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原则
调解应当在自愿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,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。法院应查明事实,分清是非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。调解达成协议的,法院制作刑事调解书,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;调解不成或者签收前一方反悔的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。
调解与和解、撤诉的区别
- 调解:由法院主持,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。
- 自行和解:双方自行协商,可申请撤回自诉。
- 撤回自诉:自诉人主动放弃诉讼,需经法院审查。
三、不能调解的情形与必要提醒
公诉转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,因为这类案件涉及对公安、检察机关不追究决定的监督,需依法审理。此外,调解不等于否定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,也不等于“以钱赎刑”。对告诉才处理案件,自诉人撤诉后一般不得再行告诉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实践中,是否调解还应结合证据、情节和双方意愿综合判断。
总之,自诉案件能否调解,关键看类型:告诉才处理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可调解,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;调解须自愿合法,并以法院制作调解书或依法判决为程序保障。